额定起重量(Gn)是起重机安全作业允许的最大起升载荷,包括物品、取物装置(吊梁、抓斗、起重电磁铁等)的重量。臂架起重机不同的幅度处允许不同的最大起重量(Gmax)。塔机基本臂最大幅度处的额定起重量为
塔式起重机的基本参数。此外,塔机还有两个起重量参数,一个是最大幅度时的起重量,另一个是最大起重量。俯仰变幅起重臂的最大幅度起重量是随吊钩滑轮组绳数不同而不同,单绳时最小,3绳时最大。它的最大起重量是在最小幅度位置。小车变幅起重臂有单、双起重小车之分。单小车又有2绳和4绳之分,双小车多以8绳工作。因此,小车变幅起重臂也有2绳、4绳、8绳之分。有的则分为3绳和6绳两种。小车变幅起重臂的最大幅度起重量是小车位于臂头以2绳工作时的额定起重量,而最大起重量则是单小车4绳时或双小车8绳时的额定起重量。
塔式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由起升机构的牵引力、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承载能力以及整机的稳定性等因素决定的。超负荷作业会导致严重事故,因此,所有
塔式起重机都装有起重量限制器,以防止超载事故造成机毁人亡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