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省节能奖获奖单位、个人和成果的通报》(鲁政字〔2011〕100号),对在“十一五”期间为节能减排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科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山东常林集团“ZH195A节能型柴油机”重大科技成果被授予“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称号,成果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本次获得“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的项目全省共有5项。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动力和抓手,山东省评定“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山东常林集团“ZH195A节能型柴油机”成果此次获奖是省政府对山东常林集团一直以来在节能领域内所作贡献的再一次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