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公路将增设旅游标志
2007-08-17
日前,笔者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为了促进福建旅游业的开发与发展,今后该省高速公路沿线将增设旅游标志。
福建省交通厅要求,全省所有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经过国家级、省级或国家3A级以上旅游区或旅游区所在的县(市、区)区域时,应在高速公路通往旅游区出口前一定距离设置旅游区指引标志。对已建成或今年内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要求今年年底前实施完毕;今后拟建设的高速公路,应在通车试运营前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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