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租赁风生水起

2007-08-17
       中国叉车行业经过40余年的发展,时至今日,其市场可谓是几番风起云涌,国内外叉车企业竞相登台,群雄鏖战,近半个世纪的大浪淘沙之后,叉车市场已逐步走向稳中求进的发展期。而提到叉车租赁,相形之下,大概仅可谓之“风生水起”,尚处于市场萌动期。市场萌动叉车行业虽有不短的历史,但真正市场形成也不过是二三十年;现代租赁业尤其是融资租赁也仅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才进入人们的经济生活。

  叉车租赁到底始于何日,我们无法考证,但可以肯定只是近几年的事情。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已经渗入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叉车的需求越来越大,不少企业可能出于成本考虑或由于企业规模突然扩大,开始将目光投向叉车租赁;国内叉车市场的稳步发展和租赁行业的兴起,也使得叉车租赁开始进入投资者的视线,不少人开始跃跃欲试。于是,供需双方一拍即合,叉车租赁市场应运而生。尽管目前不乏海斯特、林德等国际叉车大鳄直接开辟租赁业务,但除此之外国内市场多数是仅有两三台车的小作坊,很少有形成规模的正规军。无论如何,这种萌动就是一个信号,市场经济的大手正在向人们描绘叉车租赁市场的广阔前景。毕竟叉车租赁有其诸多好处:分期小额偿付可以替代大笔现金一次性投入,避免大量流动资金沉淀到固定资产投资中去,节约了成本;租金的固定性可以规避通货膨胀等方面的风险;由于租期相对于设备的经济寿命而言较短,从而避免设备的技术陈旧风险;能确保承租企业一直使用最为先进的设备,从而在减少因设备过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保证企业生产设备在技术上和性能上的先进性;便于资金预算编制,简化财务核算程序;租赁服务中所包括的全面保修保养服务,可免除承租企业的一切后顾之忧,使设备一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还可节约承租企业在设备维护、维修和管理上的人力物力,降低人员管理成本。然而,萌动在意味着希望的同时,也意味着前途多舛。尽管租赁可以带来不少的好处,这个令人期待的市场也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前进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

  租赁意识淡薄在国外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明智的企业家决不会将大量的现金沉淀到固定资产的投资中去,资金只有在流动中增值,固定资产只有通过使用(而非拥有)才能创造利润。国外工程机械、飞机船舶、各种车辆、医疗设备、通讯和信息设备等,60%以上是通过租赁方式销售的,而我国租赁渗透率(租赁在所有设备投资中所占比例)只有1%。2004年中国国际租赁展暨租赁业峰会在上海举行时,通用电气、卡特彼勒、英格索兰、英国亚力克、香港新利恒来等著名跨国制造厂商和租赁公司,派出强势阵容参展。在所参展商中,70%是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国内企业鲜见踪影。据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士称,协会曾多方邀请上海本地最大的一家设备制造企业参展,对方却说,“我们的产品卖得不错,何必参加什么租赁展?”面对中国租赁“富矿”,跨国公司“眼红”了,但国有企业多数还没有“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指出:“国有企业对现代租赁的功能和作用缺乏起码的理解和认识,更谈不上产业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北京某叉车租赁公司总经理南玉祥对此也深有感触。作为北京叉车租赁市场为数不多的民营正规军,南经理的公司主要致力于丰田、力至优、小松、日产等日本进口二手叉车的租赁业务。虽然公司业务开展的不错,但这其中还是让人依稀觉得春寒料峭。目前市场上的承租企业多数还是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国内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尽管多数不再抱着“能手抬就手抬”的陈腐观念,开始逐渐加大了叉车等工程机械的投入,但却守着“租不如买”的观点依然不放,能买则买。有的企业甚至宁愿花巨资买来一些大型设备却长期闲置,造成企业固定资产过高,加大了生产成本,实际上成了企业的负担。而目前叉车租赁的形式也多是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少之又少。租赁意识不深入、理财观念不建立、“租不如买”的习惯性思维作怪,这些必将阻碍叉车租赁业的发展。而实际上叉车租赁业真正发展起来以后,对租赁公司、承租企业来说应该是双赢的。市场亟待规范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对于租赁服务,我国应在入世后3年内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为此,商务部对原外经贸部《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颁布了《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这份2005年3月5日试实施的《办法》,对外商投资租赁业的投资形式、审批程序、业务规则以及监管做出了具体规定,降低了准入门槛。对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方投资者提出的最低资本要求统一降低为500万美元,与我入世承诺的内容一致。同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也由原来的2000万美元降低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美元调整为无特别限制。而目前国内企业进入租赁行业根本没有准入门槛限制,这对市场的推动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经济利润的驱使最终却造就了鱼目混珠的现状。大部分叉车租赁企业尤其是一些“小作坊”,经营管理方面极不规范;无论是经营资质水平,还是规避风险能力都难以望国外企业之项背,更不必说与其同台竞技。而对承租企业经济实力、经营状况以及使用工况的评定,也仅限于业务员与承租企业沟通了解,根本没有规范的操作或类似法定的程序,当然也就无法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这些对租赁双方来讲都是不小的缺憾。一方面,“眼红”的外商跨较低的门槛即可大批涌入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内资企业从事租赁业务目前仍不受门槛限制。也就是说,国内市场依然鱼龙混杂之际,国外劲敌已摩拳擦掌,觊觎租赁“富矿”。这样的市场即便发展起来也必将是一场混战,良莠不齐的内资企业在这场混战中或者会有脱颖而出者,但丢掉这个前景广阔的市场也不无可能。国内正规军们多希望国家能以政策法规形式尽快规范叉车租赁市场,不仅需要政策“大棚”的保护,更需要设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完善金融体制,形成一个多方共同培育呵护这个新兴市场的良好局面。尤其对于融资租赁,自从1981年被引进中国后,行业的一些有识之士就开始呼吁给融资租赁立法,让全民都能使用这种现代营销交易方式,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中国银监会主席唐双宁近日透露,《融资租赁法》已经由有关部门进行起草。这对整个租赁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尤其对这个刚刚起步的叉车租赁市场。可以预见,将来该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规范市场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有益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叉车租赁作坊的正规化和市场的专业化。一个前景广阔的市场,一个蹒跚起步的行业,随着租赁意识的深入,政策法规的实施,必将焕发其诱人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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