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轮胎进口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轮胎翻修协会认为,废旧轮胎是可利用的资源,赞成进口;而橡胶工业协会则明确表示,废旧轮胎是工业垃圾,反对进口。准确地说,旧轮胎是资源,废轮胎是垃圾,关键是在进口旧轮胎的同时难免会夹带大量的废轮胎。那么,到底该不该进口废旧轮胎呢?
旧轮胎是可再生资源还是工业垃圾
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会长姜治云告诉记者,进口一部分可用于翻新的旧轮胎,可以弥补我国橡胶资源的不足,还能节约能源。
他解释说,以规格为9.00R20的轮胎为例,翻新一条旧轮胎与生产一条新轮胎相比,可以节省橡胶9千克、炭黑4千克、钢丝帘布3.4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75千克。而且,国内已经从美国、德国等国家引进了世界先进水平的预硫化翻新生产线50多条,合资或国产的预硫化翻新生产线150多条,形成了年产预硫化翻胎400多万条的规模。在废旧轮胎的检测、鉴别方面,国内已经引进了光电技术、超声波和X光检测设备,对废、旧轮胎的鉴别已经不是难题。更重要的是进口一条旧轮胎经过翻新,其价格超不过新轮胎的50%,而行驶里程至少能达到新胎的80%以上,既可为国家节约资源,又可为企业节省资金。
我国南方一家橡胶厂的工人正在从事轮胎翻新
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综合利用处处长冯良说,从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进口旧轮胎对中国来说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可行性。近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橡胶消费国和最大的橡胶进口国,橡胶对外依存度较高。与此同时,国内废旧轮胎再生资源化产业也在迅速发展。以对环境无害的方式把废旧轮胎利用起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废旧轮胎利用流程
对于认为旧轮胎是可再生资源的观点,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理事长鞠洪振在接受记者采访给予了反驳。
他说,中国如果进口废旧轮胎,主要来源是日本。因为,不仅日本离中国近,而且轮胎的质量好。那么,日本是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岛国,废旧轮胎既然是那么好的资源,日本舍得卖给中国吗?还有,怎样鉴别进口废、旧轮胎。进口旧轮胎肯定掺杂废轮胎,谁来逐一挑选,即便是海关和质检总局也只能是抽检。就算是能逐一检查,那么,是在出口国的口岸检,还是在中国的口岸检。如果到出口国检查,国家能派大批的人员出国检查废旧轮胎吗?能带检测设备吗?如果是到了中国再检测,旧轮胎留下,废轮胎退回去,还是废、旧轮胎一起退回,这些都现实吗?所以说废旧轮胎属于工业垃圾,是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
鞠洪振强调说,更重要的是废旧轮胎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若是将它埋在土地里,100年也不会分解腐烂。若长期露天存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正因为如此,世界上除美国、马来西亚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严禁进口废旧轮胎。目前,国际上对废旧轮胎还没有很好的无害化处理技术。
“更为关键的是,进口废旧轮胎还会冲击国内轮胎市场。”鞠洪振说,众所周知,日本的轮胎质量好,即使翻新过的旧轮胎也比国内生产的新轮胎质量好,而且价格仅相当于新轮胎的一半。所以,翻新过的旧轮胎难免会冲击国内轮胎市场,造成国内新轮胎和产量和价格双双下降的局面。这也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轮胎生产企业强烈反对的重要原因。
我国也面临废旧轮胎的无害化处理问题
中国是轮胎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2004年全国轮胎总产量1.9亿条,位居世界第二,国内使用1.4亿条,将产生1亿条左右废旧轮胎,我国将成为废旧轮胎产生量的世界第二大国。但目前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率只有65%左右,主要做再生胶,轮胎翻新率还不到4%,能利用废旧全钢子午胎做再生胶年产5000吨以上的企业不足10家,绝大多数企业处理不了废旧全钢子午胎。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全力解决好我国1亿条左右废旧轮胎的无害化处理,已经是一个不小的难题,再进口废旧轮胎只能增加垃圾量,将使我国成为世界废旧轮胎垃圾处理场,污染我国环境。
我国南方一个被称为回收废旧轮胎的专业村中到处可见随意堆放的废旧轮胎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副秘书长曹庆鑫说,进口废旧轮胎翻新存在安全隐患。从理论上讲,旧轮胎指可翻新利用的轮胎,废轮胎指不能翻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废、旧轮胎很难区分,贸然翻新就是事故隐患。加上国内子午胎翻新技术又不过关,难保翻胎质量。中国的高速公路越来越多,如果有的企业为了私利,将废旧轮胎直接装车使用,安全隐患更大。
开在街边的废旧轮胎经营店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朝阳告诉记者,在国内大量的废旧轮胎还没有处理的的情况下,提出进口废旧轮胎,会增加我国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数量,加大处理难度。这有悖于我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初衷。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安定团结。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因大量进口废旧胎冲击了轮胎及相关行业,造成企业亏损、国家税收减少,职工就业发生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由于国家及时采取了禁止废旧轮胎进口的措施,才没有发生大的乱子。目前,国内经过3C认证的轮胎生产企业300多家,拥有工人30多万人,再加上与轮胎制造有关的行业,工人就更多了。如果形成新一轮冲击,既减少国家税收,又将造成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轮胎企业大都是国有大企业,投资都是几个亿或十几个亿,真的被冲垮,国内轮胎工业受损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执法者的困惑:旧轮胎能否进口没法律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监管司处长刘世远在谈到能否进口旧轮胎时说,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法律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旧轮胎是否可以进口,因此,作为执法者在实际工作中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据了解,我国最早执行的是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即CCIB(进出口检疫)认证,只要符合CCIB认证条件的轮胎,都可以进口,不分新旧。但中国加入WTO以后,根据承诺,必须要取消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改为自动进口许口管理。于是,原国家经贸委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于2002年1月15日以第26号令正式发布,并要求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从“质量许可证管理”到“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说,从2002年2月1日起,从贸易政策上来讲,我国可以进口旧轮胎。但众所周知,进口旧轮胎存在很高的安全和环保风险。
“大家都明白,旧轮胎的旧的程度千差万别,旧和废虽然一字之差,但是在口岸是无法鉴别,而如果没有任何阻拦地放进来的话,那肯定会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更不要说对国内轮胎企业的冲击了。”刘世远说。
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目前是以“旧轮胎具有不安全因素”为由来限制它的进口。“你要进口旧轮胎,那就每一条都要实施检验,每一条都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只要有一条安全项目不合格,那就整批轮胎全部判为废胎,而废轮胎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刘世远介绍说,然而谁都明白,整个集装箱的旧轮胎,如果逐条检验的话,总会有部分轮胎的安全项目是不合格的;即使是整个集装箱的新轮胎,也难免有个别轮胎不达标。这样执行的结果是,国家质检部门将会面临着非常大的工作压力。一方面,要对贸易关系人做出大量的解释;另一方面,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是站不住脚的,没有一个法律、法规赋予国家质检部门这个权力,让他们理直气壮地不让旧轮胎进来,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尽早出台相关的法律或法规。
据透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已于近期召开了废旧轮胎检验监管政策的论证会,商务部外贸司、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司、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等已就进口可翻新用工程轮胎和载重轮胎的利弊进行了探讨。对“废旧轮胎能否进口”有关立法部门还在征求各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