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
令人注目的《规范》送审稿于2005年4月29日在成都审查会上通过审查。审查会由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挖掘机械协会共同召集。会议邀请了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国家工程机械质检中心、总装工程兵科研所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最后的审查。专家们对《规范》提出了修改意见后,一致通过了《规范》送审稿。起草小组根据专家们所提意见对《规范》送审稿作了最后修改,形成《规范》报批稿于会后递交商务部等有关部门。
至此,《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的制定工作告一段落,只等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和出台相应的执行办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规范》的出台将有效遏制数量惊人、泥沙俱下的二手挖掘机进口态势,有效地保护用户的权益,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内新挖掘机的销售。
1 制定《规范》的背景
2002年9月,原国家机电办公室发布了《有关旧机电产品申报问题的通知》,将二手设备的进口审批权从当时的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下放到各省级地方政府,从而打开了中国对旧机电产品几乎关闭长达五年的大门,引发了各地进口二手设备的狂潮,二手挖掘机也大量涌入国门。
目前,土方承包商主要为个体户,他们原始积累不足,而国内工程款到位情况较差,致使多数土方承包商购买挖掘机时考虑的第一要素是价格。廉价的进口二手挖掘机满足了这种需求,从而使近年二手挖掘机的进口量达到一个疯狂的地步。据海关统计,2003年进口二手挖掘机25000多台,即使遭遇宏观调控的2004年也进口二手挖掘机15000多台,2005年前4个月进口二手挖掘机已达7000台。
然而,我国的进口二手工程机械市场比较混乱,可谓鱼龙混杂。挖掘机械协会陈正利秘书长介绍说,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约束,许多进口经销商不顾消费者的利益,从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地区以极低价格收购报废的挖掘机,拼装后以次充好销往大陆。很多二手机在尾气排放、噪音、油路密封、外观、材料降解及安全性能等方面已不符合其原在国环保要求,对环境污染、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都构成了极大的隐患。上世纪90年代中期,秦皇岛一家进口经销商曾经一次性进口40余台某著名品牌的二手挖掘机,设备进口后却发现多数设备无法使用,至今扔摆在北京某地,成为一堆废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挖掘机械协会经常接到对进口二手挖掘机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投诉。陈正利介绍道,目前进口二手机验收依照2003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和1996年的《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对旧机电设备实行备案制和装运前预检验制,对二手工程机械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但这些法规并没有对和环保、安全息息相关的挖掘机作出详细规定。相当一部分二手挖掘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噪音和尾气排放超标等问题,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相关部门在检验进口二手挖掘机时却无法可依。
另外进口二手挖掘机在国内逐渐形成气候。尤其在广东、海南、天津、上海等口岸地区,进口和走私的二手挖掘机几乎垄断了市场。中国挖掘机械协会历年统计的数据表明,广东、广西、海南这样的挖掘机使用大省新机销量仅高于西藏和青海,经销商们苦称这些地区为新机的“百慕大三角”。也就是说,进口和走私二手挖掘机已对我国挖掘机行业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害。
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以及中国挖掘机行业的利益,规范和指导进口二手挖掘机的行为,制定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十分必要。
在有关协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呼吁下,2003年,根据原国家经贸委以国经贸厅行业[2003]22号文下达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机联标[2003]127号文转发的制定机械行业标准的项目计划,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承担了组织制定《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机械行业标准的任务。
在《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的起草工作前期,挖掘机械协会陈正利秘书长为掌握二手挖掘机进入我国沿海城市的实际情况,于2003年、2004年多次深入二手挖掘机的主要集散地广东、深圳等地的数十家规模各异的二手挖掘机销售地点,访问多家曾经使用和正在使用二手挖掘机的用户,为制订《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准备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杂志社也曾协助协会于2003年中深入广东等地,收集了大量数据。2003年第九期我刊发表的《揭开二手挖掘机走私黑幕》一文在行业引起了巨大反响。
经过多方努力,2004年12月1日在哈尔滨召开了由全国挖掘机生产厂家、代理经销商参加的“进口二手挖掘机验收规范研讨会”,并成立了《规范》起草组。起草单位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及中国境内主要挖掘机生产企业组成。起草组根据哈尔滨会议纪要很快就起草了《规范》初稿。
2004年12月13日起草小组在上海召开了《规范》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初稿逐条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了《规范》草案第一稿。起草小组通过E-mail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及专家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形成《规范》草案第二稿。
2005年3月9日起草小组在上海召开由挖掘机械协会和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讨论和修改《规范》第二稿及该规范编制说明的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对《规范》第二稿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整理为征求意见稿,并由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3月18日发送到标委会各委员处征求意见。起草组根据收集的意见对《规范》再次作了修改,整理提出送审稿。最终于前文所述的2005年4月29日对《规范》送审稿进行审定和修改,形成报批稿。
在《规范》的编制过程中,各挖掘机制造商均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当然,卡特彼勒、小松、日立、神钢等公司从国际市场的角度并考虑本公司的利益希望能尽量降低验收标准,而大宇、现代和柳工、三一等国内公司则从国内新机市场和本公司的利益考虑,要求提高进口验收门槛。陈正利秘书长坦言分歧较大、压力不小。但他还是从国家制定《规范》的本意出发,本着对国家、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充分尊重国际惯例,积极协调各方利益,最终和其他起草人一起完成了《规范》的编制工作。陈正利说,《规范》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分不开,在起草过程中,商务部、质检总局多次邀请陈正利前去汇报和磋商;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领导也多次过问《规范》的编制工作。来自大宇的起草人之一李剑先生说,陈正利在《规范》编制中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与行业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上他出色的协调能力成就了各方都认可的《规范》报批稿。
谈及《规范》可能产生的影响,陈正利说,如果严格执行《规范》,按照目前进口二手挖掘机调查统计的质量情况,将有三分之二的挖掘机会被拒之国门之外。
2 《规范》的焦点
陈正利介绍道,《规范》是依据GB/T 9139.2-1996《液压挖掘机 技术条件》和我国有关环境、噪声、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制定的。考虑二手挖掘机与新挖掘机的区别,制定《规范》时,主要从可操作性、便于检测出发,重点放在整机的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等项目上,对于重要项目(A类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2.1 使用时间的界定
对进口二手挖掘机已使用时间的限制是《规范》起草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首先的问题是选用工作小时数还是出厂日期作为使用时间的参数。对华出口量最多的日本公司认为,日本挖掘机的主要拥有群体是大型租赁公司,激烈的竞争、高限制的环保和较高的机器保有量使多数挖掘机每年只使用1000~2000小时,5年使用不到5000小时的挖掘机为数不少。因此,他们认为使用时间的主要指标应为挖掘机使用小时。而大部分起草者认为,工作小时计数器很容易更改,最终一致同意以制造年限作为主要指标。
接下来,制造年限门槛的选择成为讨论的焦点。几家挖掘机的主要制造商曾提出将8年作为进口的门槛。《规范》报批稿规定,挖掘机的制造年限从制造年月至验收时间止应不超过5年。对此陈正利等解释说,挖掘机大修前的使用寿命一般为8~10年,即,挖掘机使用8~10年后必须进行大修。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国内进口的二手挖掘机都未经大修而直接被客户使用,考虑到二手挖掘机使用寿命应不低于新挖掘机使用寿命的一半,5年是一个最为合理的年限,使用5年的机器进口后国内用户还能继续使用3~5年,完成1~2个项目。
2.2 质保期
质量和售后服务一直是二手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为了保护用户的利益,《规范》规定了二手机的整机及主要零部件的保修期。《规范》规定,整机(不包含易损件)保修期为3个月或500h,重要零部件(发动机、泵、马达、阀、油缸等液压元件)为6个月或1000h,以先到为准。在保修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由供应商负责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来自合肥日立的多形宏毅认为,强制规定质保期一方面保护了广大用户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保护了进口品牌的声誉和口碑,质保期的规定有利于形成一个成熟的二手机市场。
2.3 环保要求
《规范》比之GB/T 9139.2-1996增加了环保的要求。鉴于目前我国非公路用机动设备的排放污染物的控制标准还未出台,所以引用欧盟标准。欧洲1999年就开始实施这个标准,2001~2004年已执行StageⅡ的标准。《规范》报批稿要求进口二手挖掘机的排放符合非公路用机动设备StageⅠ要求;另外对装有空调的二手挖掘机提出制冷剂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挖掘机的机外辐射噪声限值和司机位置处的噪声限值应符合GB 16710.1《工程机械噪声限值》的规定。
2.4 检验方法
《规范》报批稿针对二手挖掘机提出了检验项目、评定要求、检验方法、项目分级等内容,这些内容便于操作和检测。项目分为A、B两类。A类为重要项目,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B类为一般项目,3项或3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方判定为不合格。
审查送审稿时,有人曾对平均无故障时间、作业生产率、液压系统热平衡温度等不易在海关检测的指标提出异议,起草小组解释此类指标虽不易检测或不易立即检测,但可以用作解决纠纷的依据,更好地保证用户利益。
2.5 其他焦点
《规范》报批稿与GB/T 9139.2-1996的区别还有:为防止二手挖掘机通过走私,或以报废旧钢铁入关再拼装销售,《规范》规定了必须具备完整的技术文件和设备记录一致性的要求;对二手挖掘机的外观和司机室提出了要求;从安全方面对二手挖掘机的电气、制动性能、液压管的强度、玻璃提出了要求;对结构与零部件的质量提出了要求。
3 标准之后的问题
《规范》赢得了业内人士和用户的一致好评。接下来便是《规范》的执行力度和尺度的问题。据悉报批稿通过后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检测司会同海关总署有关单位一起制定《规范》执行办法。陈正利估计,《规范》及其执行办法可能于今年下半年出台。我们在热切企盼这一《规范》出台的同时,也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能严格执行力度。
在企盼《规范》发布实施的同时,刚刚兴起的国内二手机交易市场和数目更大的走私二手机也不应忽视。国内接近报废的二手机和走私的二手机对环保和人员安全造成的危害相对更大。《规范》虽未涉及这两个方面,但起草小组对此予以了深度关注。大宇的李剑认为,考虑到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国内二手挖掘机交易也应和进口二手机验收采用相同的标准。起草小组将着手准备制订国内二手机管理办法。合肥日立的多形宏毅建议,国内应当参照国内汽车的管理模式和日本工程机械的管理模式,对工程机械引入年检制,实行挂牌备案制和报废制,方能有效遏制走私二手机的涌入,并有效地保证国内市场挖掘机的环保和安全性能。
与直接进口销售二手机不同,小松、卡特彼勒等相关公司采取了更加积极主动也更符合国际潮流的行动。小松及其代理商南京钢加公司在南京成立小松翻新工厂,卡特彼勒的代理商利星行在扬州、威斯特在天津也成立了翻新公司。卡特彼勒推出的“卡特彼勒认证二手设备”的概念颇具代表。利星行机械(扬州)有限公司负责二手机业务的张篱菊女士介绍道,利星行在这10年共售出5000多台挖掘机,租赁业务也逐渐做大,这些设备许多到了大修时间,为了更好地服务卡特用户,利星行开始提供翻修和以旧换新的服务,并在卡特彼勒的授权下推出“卡特彼勒认证二手设备”的服务。该服务依照卡特彼勒质量认证标准(CCUE)对检验合格的二手机进行认证,获得认证的机械,可以提供6个月或1000小时的质量保证期,价格约为新机的3/4,同时,可以享受卡特彼勒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在《规范》报批稿递交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之时,南方传来消息,一些经营进口二手机的商人,得知《规范》即将发布实施后,立即组织力量突击进口二手机,以便逃避新的验收标准。这种现象提醒有关部门应尽量加快报批稿的审批和执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