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出台五大措施 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保护
一、切实加强公路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爱路护路联防机制,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种危害公路设施安全的行为;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公路设施保护工作;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洪涝灾害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公路设施安全完好,确保公路畅通。
二、认真开展保护公路设施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一是9月15日前组织人员对公路设施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公路沿线及桥梁设施周围取土挖砂、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采矿爆破、抽取地下水、生产储存危险品、各种侵占或挖掘公路设施等危及公路设施安全的行为做好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将排查结果登记造册。二是9月30日之前对上述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敦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类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得到纠正,公路设施安全得到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路设施安全。一是要严格依法规范路政许可行为。对涉及占用、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非法使用公路等危及公路设施安全的行为,凡不符合许可条件、无法保证公路设施安全的,一律不得擅自许可。同时,要对被许可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保证其按照许可的要求和程序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上路巡查率不得低于80%,对各类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人为活动,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对可能发生各类灾害或事故的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或防护。三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反《公路法》规定、影响公路安全完好的行为,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及时立案,限期结案。
四、全力做好汛期公路保护和抢修工作。一是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认真检查公路防汛预案、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真正做到防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部门沟通,以准确掌握汛情,及时做出反应。二是加强对重点路段的检查巡视,严格落实保证公路汛期行车安全的各项制度。对存在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前做好整修和防护,确保公路设施安全渡汛。三是及时抢修,确保公路设施安全完好。汛期公路一旦出现毁损,要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抢修,防止公路损毁进一步扩大。灾情过后,要尽快对受影响路段的公路、桥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工具,采取宣讲、解读、发放宣传材料、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地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向公路沿线群众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公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使保护公路运输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保护公路设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