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将开始专项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2007-08-17

     记者日前从济宁市建委得知,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该市自2月12日开始,专项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经介绍,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经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出租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涉及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等,必须制定专项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与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尤其在居民区、临街路口施工的工程,需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周边行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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