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霖副部长部署“十一五”公路养护和管理的主要工作

2007-08-17

  (一)切实加强公路的正常养护

  公路养护是公路建设任务的延续。良好的养护可以有效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路桥设施的全寿命周期成本。要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切实强化桥隧设施的养护监管

  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经过大规模路网建设后,桥隧设施安全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美国塔科马大桥、韩国圣水大桥、葡萄牙杜罗河大桥的的坍塌事件,都造成了严重后果,有的甚至成为诱发其它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多年来,我国建成了一大批跨度长、技术复杂、投资大的大型桥隧设施,养护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桥隧设施的安全运营。一是完善桥隧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桥隧养护管理工作提出更严格、更明确的要求,尽快完善桥隧检查、评定和养护管理的考评体系,落实桥隧养护的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危桥和危隧的改造加固力度。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加强监护,并及时限制交通,保证行车安全。三是强化市场管理。研究制定桥梁养护、桥梁检测、桥梁加固设计、施工的从业人员和单位的资格条件,尽快在全国建立起完善的桥梁养护与管理从业资格制度,对桥梁加固市场准入提出明确管理规定。四是加强技术支持。加强桥梁养护管理技术研究,对特大桥隧的养护管理、维修与加固、通病治理、桥隧防灾、耐久性设计等开展科技攻关。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推广成熟的桥梁检测、评价和加固技术。研究制定桥梁维修与加固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和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同时,加大对桥隧养护与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力争2—3年内完成地市级以上桥隧养护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五是对重要桥隧实行动态监控,实时掌握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大依法治路工作力度

  依法治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和树立公路行政管理权威的根本保障。一是继续推进立法工作,部将加快进度,使《公路保护条例》尽早出台实施。各地要以高速公路管理、公路路产保护等为重点,争取通过省级人民政府或人大多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公路养护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二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公路设施完好畅通、妨碍公路规费正常收缴的违法行为。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公路执法工作的支持。把公路执法从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社会行为转变。“十一五”末,路政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6%以上。三是按照“程序规范、办事公正、服务优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大件运输、占(利)用公路审批等行政许可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四是继续推进治超工作。要按照全国治超领导小组的要求,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推进治超工作稳步开展,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五是继续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监督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路路政管理、规费征稽等单位要做到寓服务于执法,寓服务于管理,树立公路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积极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是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和必要条件。当前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尽快理顺高速公路管理。随着高速公路网络化程度的快速提升,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不顺、与普通公路分割管理分散管理建设速度的持续加快,高速公路是全国路网的一部分,其管理必须纳入公路网络的统一管理,纳入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范畴,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在具体的管理模式上,可以在明晰产权性质和收费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以省为单位的集中管理方式。对政府还贷性的高速公路,由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法人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对依法转让收费权或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则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依法组建的公路经营企业负责收费运营。二是从长远出发,科学构建“职能清晰、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的公路管理体制。在深刻认识公路的网络性、层次性等基本属性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和“事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国、省、县、乡道的管理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维护干线公路网络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完善“以县为主”的县乡公路管理体系。科学划分省、地、县三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路网的管理职责。同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公路管理机构。在省级层面最终形成“一厅一局”的基本格局。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公路管理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正确处理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养护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功能和作用。

  (五)稳步推进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改革

  在推进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改革过程中,各地对要不要改革、改革时机是否成熟、国家有没有统一政策、改革后养护成本是否会增大、抢险救灾等突发任务是否由养护企业承担等问题存在困惑。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作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这里明确几点:第一,“管养分离、事企分开”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不仅符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上海、吉林、江苏、浙江等地的实践表明,改革后公路养护投资效益和养护质量都明显得到了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养护生产力得到了解放。第二,改革的时机取决于各地的政策准备情况。顺利推进这项改革,必须要有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养护职工的理解。政策支持是重点,关键要妥善解决现有养护职工的社会保障和补偿安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新成立的养护企业政策扶持等。各级公路交通部门要坚持“先挖渠后放水”,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以及劳动、人事、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只有政策到位,改革才能顺利推进。第三,改革要坚持态度积极、步子稳妥的原则。要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改革,但改革的时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搞一刀切、不排时间表。改革条件不具备、政策不到位的,可以先在系统内部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模拟市场运作,确保稳定。

  (六)加快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

  要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要以空间地理信息技术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公路数据库,构建公路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二是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龙头,以公路数据库为依托,根据实际需要,加快研制开发公路规划、计划、建设、养护、管理、规费征收、路网调度等业务管理系统,提高公路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快公路路网管理中心建设。按照“立足长远、分步实施、技术先进、功能适用”的原则,整合现有公路上已经设置的交通监控、流量调查、气象监测、收费和通讯信息资源,逐步建设覆盖所有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的路网管理中心,强化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网络的运行监管,并最终建立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区域路网管理平台。四是加快公路行业对外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出行信息。

  (七)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

  收费公路政策在我国已经实施了20年时间,对我国公路事业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收费公路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特别是一些地方收费站点过多,收费标准偏高,社会反响强烈。这些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对收费公路政策带来重大影响,对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认真规范收费公路管理。一是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界定收费公路包括高速公路的收费性质,实行分类管理。还贷性公路应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负责建设和管理;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采取“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的模式进行管理。部里正在抓紧研究统贷统还制度的实施问题,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还贷性公路管理模式。二是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政府回购、统贷统还等措施,解决普通公路收费站点过多和收费标准过高的突出问题,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三是要严格规范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设立和管理。对经营性收费公路,由投资主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自行决定经营管理的组织形式,但必须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行业监管。凡设立经营性收费公路(投资建设或转让收费权),都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投资者,做好资产评估和审批,不得违规转让收费权。在投资或转让协议中,要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履行的养护义务、提供的通行服务和安全要求。同时,要各级公路交通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收费公路运营状况的日常监管,为群众提供良好、优质的交通服务。四是要提高收费公路管理工作中的透明度。在设置收费公路、制订收费标准和年限时,要采取听证、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八)继续做好公路规费征收工作

  公路规费是公路建设养护最稳定的来源,是公路事业发展之基。各级公路交通部门和规费征稽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强公路规费征收工作,做到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和征费稳定,确保规费足额征收。一是加强政策研究。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了15年,已明显滞后,现有的征收方式、计量标准、管理措施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目前,部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力争尽快出台有关政策,统一和规范各地的征收工作。各地要加强政策研究,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二是杜绝抢征现象。个别地区擅自降低征收标准,采取非正常手段抢争费源,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全国的征费秩序,也影响了公路交通部门的形象。对此,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纠正。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征费的重点地区将予以曝光或通报批评。三是增强为运输业户服务的意识。运输业户的发展壮大是保持公路规费稳定增长的前提。在依法征费的同时,要主动了解运输业户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为他们提供服务,营造自觉缴费、主动缴费的良好环境。

  (九)着力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公路交通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唱响公共服务主旋律,着力加强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十)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要大力实施“人才强路”战略,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公路养护管理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要认真分析公路养护管理的发展需求,研究制定行业人才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职工队伍的文化层次和学历水平。要努力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采取积极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吸收一批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充实管理干部队伍。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工作力度。采取长期培训、脱产半脱产进修、业余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进行科学文化、岗位技能、更新知识的继续教育,使职工队伍素质跟上现代化管理的发展步伐。坚持不懈地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带有行业特色的“铺路石”精神,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文明新风,使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支柱,成为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让公路使用者能时时感受到公路行业的文明服务新风尚。要进一步关心职工生活,想方设法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稳定思想,稳定队伍。

  同志们,我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奋发努力,扎实苦干,努力开创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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