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葫芦”与假“葫芦”,南京市质监局帮助企业打假

2009-03-04

 

 

稽查人员在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取证。

      2009年年初,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宁分局接待了一位特殊的举报人———南京禄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禄起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涛。说其特殊,因为他公司生产的“电动葫芦”(小型起重机)在北京地铁施工工地被人“顶杠”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南京禄起公司是国内的起重机械制造的骨干企业。该公司的产品行销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北京的鸟巢、水立方,在湖北的三峡工地等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都有他们的设备“忙碌”的身影,仅“电动葫芦”一个产品,就占据全国城市地铁施工70%的市场份额。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不,他们一出名,就有“李鬼”盯上了。

    李涛的举报引起了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局历来重视对企业的服务工作,特别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分局领导决定,由局长助理李先飞带队,在稽查大队抽调两名得力的办案能手李天伟、李刚共同前去北京,帮助企业维权打假。

    第二天尽管是一个礼拜天,但打假分队还是顾不上休息,吃过午饭就坐上了从南京到北京的飞机。下了飞机,打假队员首先来到位于丰台区马家堡的施工工地。在该工地,打假人员发现了两台在用的“电动葫芦”,禄起公司技术人员迅速对这两台“电动葫芦”进行逐一甄别,终于发现了假冒的产品。

    同时,李涛还举报,在该工程中共有8台产品用于北京轨道交通工地,其中6台是昨天到货的,那6台在何处?会不会也是假的?李涛说存放在中铁某局大兴线零二标段项目部办公地的院子内。

    走!打假人员迅速驱车赶往工程所在的项目部。在该项目部,办事人员以项目部领导不在、南京执法人员无权检查北京地铁工地在用产品为由,拒绝了打假人员的检查。

    北京地铁工程是北京市政重点工程,施工单位是中铁二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江宁分局无权检查北京市辖区内在建工地,而“电动葫芦”属于特种设备,打假人员更无权检查该类产品。怎么办?

    回到宾馆,李先飞、李天伟、李刚3位打假人员就挂出了“闭门谢客”的牌子。他们关起门来研究案情,寻找对策,研究措施。江宁分局执法人员不愧为是打假高手,他们在来北京之前就准备了一整套打假方案,先期与北京市丰台区质监局取得联系,准备在关键时刻寻求北京市同行进行火力支援。

    星期一一大早,他们就到来北京市丰台区质监局进行沟通,丰台区质监局立即派出两名执法人员前往中铁某局项目部,协助江宁分局打假人员,对6台未使用的“电动葫芦”进行开箱检查,南京禄起公司技术人员现场进行了鉴定。鉴定表明:销售到该工程中的“电动葫芦”外包装、导绳器、平衡梁、限位杆、吊钩等9个方面的零配件完全不是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但产品的标牌挂的是南京禄起公司,这8台电动葫芦全部是假冒禄起公司产品,此案货值达20多万元。

    既然假冒产品已经找到,那么这批货值20多万元的产品是谁生产的?谁是李鬼?

    打假人员立即对该项目部负责人朱某展开调查,从项目部提供的购销合同反映,2008年该项目部与一个名叫南京特起超重机械厂签订的购销合同(简称特起厂)。

    据项目部负责人朱某讲,他们采购的是南京禄起公司产品,这是与铭牌相符的,而实际供货商却是南京特起厂。该批产品到货后,他们也向对方提出过类似的质疑,但南京特起厂说:南京禄起公司与南京特起厂实际上是一家公司。

    南京禄起公司提供了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资质,并向朱某提供了现场产品的鉴定报告。谎言被揭穿后,项目部负责人朱某告诉执法人员,他们也是被南京特起厂欺骗了,要求执法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严厉查处,中铁某局保留进一步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该局全部使用南京禄起公司产品代替南京特起厂产品,江宁分局北京打假取得了圆满成功,还为企业找到了20余万元的产品市场。

    人证、物证、书证、言证,铁证如山,南京特起厂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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