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龙工董事局主席李新炎应邀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常委会

龙工 2010-11-11

        10月25~2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新炎先生应邀参加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35号、第36号、第37号、第38号主席令,公布了这四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的提名,会议决定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会议还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80人。会议经表决,任命刘冬冬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喻林祥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道明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针对会议内容,李新炎主席事先做了认真的社会调研。在为期四天的会议中,李新炎主席热情参与了各项议程的讨论,积极献言献策,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据悉,之前,李新炎主席也曾多次应邀列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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