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吕晓宁先生因工作繁忙,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于2011年4月1日向董事会书面递交了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吕晓宁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吕晓宁董事的辞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生效。
吕晓宁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企业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吕晓宁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司对吕晓宁先生的敬业精神、辛勤劳动以及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