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6项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2012-10-09

为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海关总署28日出台包括减少进出口环节收费、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等内容在内的16项措施。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在此间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说,为有效降低通关成本,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从10月1日起,全国海关将停止收取进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证明联(进口付汇用、出口收汇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和海关监管手续费。此外,海关还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取消ATA单证册调整费和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两个收费项目的工作进程。

据张广志介绍,为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将着力推进四项业务改革,主要包括:一是从10月1日起全面推开分类通关改革,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全国海关和所有进出境通关监管现场,年内实现分类通关全覆盖;二是加快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步伐;三是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在11月15日前,从原来仅适用于A类以上企业扩大到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四是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改革。海关在通关管理、加工贸易管理等相关管理过程中,给予AA类和A类企业较为便捷的优惠措施,在当前较为严峻的外贸形势下,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标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

为了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紧急疑难问题,10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开通全国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提供全天候24小时咨询服务,社会各界可通过拨打“010-12360”方式咨询海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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