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布三方面政策鼓励矿企建绿色矿山
“为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委从三方面研究出台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积极投向绿色矿山建设。”4月20日,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世界地球日纪念活动——河北钢铁集团司家营铁矿绿色矿山生态文明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期间,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山工作促进委员会专家组组长鞠建华作出上述表示。
这三方面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加大对绿色矿山的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开辟专门的申报渠道,鼓励绿色矿山建设。二是制定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配置倾斜政策。包括实行矿业用地倾斜政策,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矿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并在矿业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支持,满足矿业发展用地需求;实行矿产资源配置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对绿色矿山企业优先配置矿业权,涉及开采总量控制的矿种,在开采总量和矿业权投放上给予倾斜。三是制定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税费政策。包括协调相关部门将绿色矿山企业纳入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探索建立资源补偿费、资源税与绿色矿山建设相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允许示范区内的矿山企业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用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会同有关部委,探索实行增值税减免和所得税减免政策,逐步形成与法律制度相衔接、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的经济政策体系。
鞠建华表示,在实行上述政策优惠的同时,部还将及时总结制定标准和制度体系,严格资源开发准入和监管。逐步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切实落实企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