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工工会与集团公司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为保障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雇双方的共同成长和发展,7月3日,柳工工会与集团公司举行了《工资集体协议》签订仪式。柳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晓华与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相民,分别代表行政方和员工方,在协议书上郑重签字,来自柳工集团公司行政方和员工方的代表30多人共同见证了签订仪式。至此,柳工《工资集体协议》正式生效。
本协议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本原则,着重体现员工的岗位价值、绩效管理和个人能力。在具体条文上,结合党的十八大关于2020年工资倍增计划的指导精神,协议规定了行政方应立足于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订相应的员工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协议制定了“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工实行同岗同薪”条款等。此外,协议还对在特殊工作条件下员工的各种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定。
据悉,柳工集团公司各异地子公司将根据所处地域和自身的经营情况,在本协议的指导下,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工资集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