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门出台农路提档升级补助政策

2013-09-29

近日,海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正式下发《海门市201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补助办法》和《海门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农路提档升级工作中各种补助配套办法、拨付标准和各级职责,这在南通各县市尚属首家,由于有了稳定和明确的资金保障,大大提高了乡镇实施提档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了农路提档升级工作的顺利推进。

该办法明确了市在省补资金以外,再按照1:1进行配套,对新建四级公路或拓宽达6米的补助40万元/公里;新建四级公路或拓宽达5.5米的补助32万元/公里;路肩硬化的补助20万元/公里;增设错车道补助5万元/公里。并明确了补助经费中70%为主体工程补助费,20%为附属设施、绿化补助费,10%为考核奖励费。同时,还明确了航道桥梁、乡镇交界桥主体工程全部由市农路办组织实施,乡镇只负责前期拆迁、土方、小三线搬迁等;农路改建桥梁市农路办补助主体工程经费的85%;新建桥梁补助桥梁主体工程经费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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