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绿道亮绿灯提速公路建设

2014-12-05

记者从甘肃省加快推进公路建设动员会上获悉,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一系列政策,为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在财政资金、土地供应、征地拆迁、规范税费等方面亮起“绿灯”,加快公路建设。

项目报批由建设单位负责

甘肃省对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将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项目建设单位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确定;地方高速公路、普通省道项目建设单位由市州政府负责确定;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对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则实行部门负责制,属于国家审批的项目,由各对口部门确定专人到国家相应部委跟踪衔接,直至完成审批;属于省上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审批进度。

甘肃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公路建设项目实际,实行一事一议,简化审批程序。对国省干线旧路改造、灾后重建、养护维修工程等项目,可直接批复实施方案。

省级以下政府不设建路收费项目

甘肃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要求省级财政每年通过争取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地方国债等途径,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公路建设重点项目补助资本金;公路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根据项目总体设计要求,建设用地可一次性申请报批,分段分期施工。

甘肃省政府要求,地方政府要包干负责征地拆迁,各市州政府对本辖区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总责,实行任务包干、责任包干;同时,规范和减免相关税费,凡涉及公路建设的相关税费,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对省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收取,并且规定省级以下政府不得设针对公路建设的收费项目。(本文来自中国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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