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砂石骨料、尾矿及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发布

维特根 2016-06-02

国务院关于砂石骨料、尾矿及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发布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部署,其中不少内容直接对砂石骨料行业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

建材工业是重要的原材料产业。近年来,我国建材工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是,受经济增速回落、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建材工业增速放缓、效益下降、分化加剧,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部分适应生产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缺乏,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国务院关于砂石骨料、尾矿及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发布

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与联合重组

为促进行业和建材产品升级,《意见》要求加快发展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砂浆等制品。在中央层面上提出加快发展砂石骨料制品对行业发展有着正面的促进作用,也将帮助处于建材行业上游的砂石骨料行业逐步获取应有的行业地位以及重视程度。

同时,《意见》提出,政府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提高生产集中度。具体的支持措施包括:已获许可的建材企业并购重组且不涉及搬迁的,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免予企业实地核查;已获许可的建材企业被并购重组后,企业名称、生产条件、产能未发生变化的,经产品检验合格后,直接换发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砂石骨料、尾矿及建筑垃圾利用的政策发布

推进绿色智能发展过剩行业严禁增加产能

在《意见》中,国务院要求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等产品。鼓励企业整合玻璃用硅砂、石英砂和砂石骨料用尾矿、废石等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该要求的提出,将给尾矿、建筑垃圾再利用领域带来明确的政策指导,为砂石骨料行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同时,政府鼓励推进智能化生产,建设厂区物联网,在搬运、码垛等重复操作工段推广“机器代人”,加强对产品质量、污染物排放、能耗等关键参数的可视化管理,提高质量效益,强调了行业发展的智能化方向。

在产品质量要求上,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水泥及混凝土标准的提升,将对砂石骨料的品质和级配提出更高的要求。

《意见》同时要求,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同时淘汰落后产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本文来自维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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