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医院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品“零差价”

中国重汽 2016-07-28

81日零时起,重汽医院将正式实施药品“零差价”。所有药品将在山东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集中采购,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同时,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CT扫描等检查项目;床位费、护理费、部分手术费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重汽医院在参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基础上,继续执行惠民、利民的优惠政策,如门诊普通诊查费、专家诊查费等收费标准比同等级别医院有较大幅度的优惠。重汽医院将以此次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着力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 

(本文来自中国重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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