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宇通环保分获省级、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宇通重工 2016-10-21

2016年10月14日上午,郑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表彰大会在郑州市工商局隆重召开,以表彰荣获2014—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企业。此次,宇通重工蝉联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宇通环保首次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公司办公室经理梁军作为企业代表上台领奖。

宇通重工、宇通环保分获省级、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要求,经过区、市、省工商局层层筛选,环保、税务等部门综合评审,国家工商总局最终审核产生,是目前国内诚信管理方面的最高荣誉。此次我市共有28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5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宇通重工、宇通环保分获省级、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郑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凤军在颁奖仪式上讲到,“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载体,在市场经济中使用非常广泛。要以企业诚信促进市场诚信,以市场诚信促进社会诚信。希望获奖企业要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加强法规学习、制度建设等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珍惜荣誉,把信用当作自己的生命,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弘扬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断抢占先机。”据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非常严苛,必须是连续经营七年以上,且近年来未发生质量纠纷、顾客投诉等对企业质量信誉有影响的事件。

宇通重工和宇通环保长期以来对“守合同、重信用”工作非常重视,一直秉承宇通“崇德、协同、鼎新”的企业价值观,大力弘扬“以客户为中心、以员工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尊崇诚实守信、做人厚道的企业文化要求,将信用观念不断深入到每个员工心中;同时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不断打造企业的诚信品牌。在经营工作中,通过深化基础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合同行为,遵循市场规律,依法诚信纳税,合同履约率达100%,赢得了企业客户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宇通重工、宇通环保分获省级、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我司在经营管理、合同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的肯定,既是褒奖,也是鼓励。我们将继续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严格规范企业市场主体诚信行为,保持企业良好信誉,不断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本文来自宇通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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