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叉车集团公司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7-07-21

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皖文明﹝2017﹞6号),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集团公司连续五届获此殊荣。

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品牌创建为抓手,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坚持培育先进典型,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再创新高,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和改革发展互促进、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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