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审批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厦发改交能〔2018〕2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第三纵”福厦线支线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提升区域交通出行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厦门翔安机场作为国际枢纽机场的集疏运体系,促进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建设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工程。
二、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起于翔安区上沙溪村,设内厝互通与沈海高速公路相接,线路向南展线,设巷东互通与既有高速公路海翔大道(泉厦漳城市联盟路)相接后继续向南延伸,终于在建的翔安机场高速公路南段(霄垄互通,与之顺接),路线全长10.127公里。设置内厝、巷东两处枢纽互通立交,预留服务区一处,并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本项目同步建设新旧国道G324线衔接工程及海翔大道连接线等市政配套工程。
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米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8.19亿元,其中主线新建路段(含终点局部改扩建段)35.18亿元,新旧国道324线衔接工程(含公路及市政配套系统)1.75亿元,海翔大道1.26亿元。厦门市财政局已出具项目资本金承诺函(厦财函建〔2017〕29号),安排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60%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建设单位: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厦门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厦稳办函字〔2017〕2号),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等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在下阶段设计中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为收费公路,且紧邻泉厦漳城市联盟高速公路泉州段,应按照便民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线收费站设置方案,并加强标识标线指引,确保安全通畅运营。
(二)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查,结合城市规划,进一步优化路线设计方案和平纵线形,尽可能少占耕地。
(三)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的布设方案,做好与城市道路的衔接及工程界面的划分。
(四)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