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
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18-049号《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计划自2018年11月22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的《关于完成增持山推股份股票的告知函》,函件告知:山东重工集团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226,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3%,增持金额3,179.60万元。本次增持后,山东重工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
增持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已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山东重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5,173,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625%。
3、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止至本公告日,山东重工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山东重工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战略的信心,山东重工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价值的提升。
2、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18年11月22日起6个月内。
4、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山东重工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控股股东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山东重工集团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226,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3%,增持金额3,179.60万元。
2、山东重工集团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
本次增持前,山东重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55,173,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8.625%;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山东重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64,399,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368%。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山东重工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山东重工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增持山推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