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力争2019年底前取消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
28日,中国吉林网注意到,在吉林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配套政策中,就包含关于支持“长白通(丹)大通道”规划实施的若干政策。
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
优先配置资源。对于通道内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省专项规划,并推荐纳入国家公路、铁路、机场等专项规划,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年度计划(预算),优先争取国家资金、优先安排省里资金。
强化用地保障。通道内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项目建设用地计划、供地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对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点供”政策,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用好债券资金。在确保项目收益覆盖债务本息前提下,优先支持重大交通项目发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向交通建设项目倾斜。
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财力,依法优先用于高速公路等交通重大项目的资本金、建设期补助和运营期补贴。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国土空间性规划,统筹安排公路出口、机场周边的土地资源开发,筹集建设资金。一般情况下,经论证和批准,5-10年内调整一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鼓励项目投资运营主体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项目收益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
保证信贷投入。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发挥吉林省融资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对接平台作用,引导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谋划,运用银团贷款、信贷直投、信托等方式满足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
支持支线机场建设。对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的项目,按照国家支线机场以非债务性资金全额投入的要求,除国家补助资金外,支线机场项目其余建设资金由省、市(州)或省、县(市)按照5:5的比例分担。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压缩穿(跨)越项目审批时间。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项目(如涉及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和公路、铁路等重大工程)外,穿(跨)越公路设施许可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压缩超限运输许可时限。跨省Ⅰ、Ⅱ、Ⅲ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时限分别在3、5和15个工作日完成。省内Ⅰ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即报即办,Ⅱ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不超过3个工作日,Ⅲ类大件公路运输许可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对于交通运输企业,能够通过各部门之间联合监管的,一律采用联合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能够部门内部联合检查的,一律联合检查。
简化农村公路审批程序。不涉及新增占地的农村公路项目取消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前置要件。
多措并举,降低物流成本
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双通道”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推进解决综合交通发展重大问题,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提高运输效率。
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运行效率。确保两年内,力争2019年底前取消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
实施差异化收费。鼓励高速公路运营主体在不同时段,采用低于正常标准收费,吸引交通量。对抚长高速营城子至松江河段、鹤大高速新开岭至西沟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8折优惠。
实行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整车合法装载农作物秸秆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整车合法装载符合规定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按照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75%计收通行费。在国家新政策出台后,执行国家政策。
全面实行普通货车网上年审。在我省注册的普通货运车辆、各类挂车实行网上年审、网上签注、异地年审。
支持城市物流配送。规范和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科学合理制定禁限行措施,实行分种类、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通行管控措施,原则上严禁24小时限行。加大对物流运输企业服务力度,向企业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信息查询、违法行为告知等服务。
推进口岸提效降费。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全面清理口岸收费,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