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促进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枢纽机场与轨道交通规划衔接不畅、建设统筹不足、衔接布局不合理、运营管理分割等诸多问题。
当前,我国枢纽机场陆续实施改扩建工程,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也在加快建设,为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创造了机遇和条件。《意见》指出要强化规划引导,加强统筹,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枢纽机场与轨道交通有效联通。
第一,积极做好顶层统筹。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国家铁路网、城际铁路网、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机场布局规划之间要加强衔接,促进各种交通规划融合推进。轨道交通规划、机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要加强衔接,城市规划应考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优先将机场轨道交通集疏运系统纳入规划。枢纽机场要加强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结合区位特点和资源禀赋,明确功能定位,注重机场集疏运系统中各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衔接,科学谋划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的类型、线路和建设时机,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功能。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好建设用地和空间等条件。
第二,注重机场分类施策。根据机场旅客集散需求和相关规划建设等情况,对功能定位、规模不同的机场分类施策。国际枢纽机场应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800~10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区域枢纽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有效辐射周边300~500公里范围内的地区。其他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应尽可能联通市域(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本期规划目标年预测年旅客吞吐量可达到3000万人次及以上的机场,宜充分预留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等建设通道。少数具备条件的支线机场也应尽可能联通轨道交通。
第三,加强一市多场联通。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宜根据枢纽机场功能定位,充分考虑航空客货中转需求和溢出承接。现有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应在现有轨道交通基础上,通过改造和优化流程,以及新建城市轨道或市域(郊)铁路直接联通等方式,努力提升多场间的联通便捷程度。规划建设多个枢纽机场的城市,应提前做好轨道交通联接规划,确保项目同步建设或预留建设通道。(本文来自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