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沃集团宣布与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大规模生产燃料电池 引领可持续交通运输的发展

沃尔沃 2020-04-24

沃尔沃集团宣布与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大规模生产燃料电池 引领可持续交通运输的发展

2020年4月21日,全球商用车行业两大巨头沃尔沃集团与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宣布签署一项初步的非约束性协议,共同成立新的合资公司,研发、生产和商业化应用于重型车辆及其他用途的燃料电池系统,助力实现《欧洲绿色协议》中所提出的“致力于实现可持续的交通运输并于2050年之前在欧洲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通过此次合作,戴姆勒将把全部现有燃料电池业务整合到合资公司。沃尔沃集团将以无现金和无负债的方式认购合资公司50%的股份,总价值约为6亿欧元。

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杜墨(Martin Daum)说:“交通运输和物流推动着世界向前发展,社会对运输的需求将继续增长。真正的碳中和运输可以通过电动传动系统完成,其能量来源于电池或氢能随车转化成的电能。为应对卡车重负载和长距离的使用场景,燃料电池是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在过去20年中,戴姆勒通过梅赛德斯-奔驰燃料电池部门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此次与沃尔沃集团成立合资企业将成为燃料电池动力卡客车量产之路的里程碑之一。”

沃尔沃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马丁·伦德斯泰特(Martin Lundstedt)表示:“道路交通运输的电动化是实现《欧洲绿色协议》、欧洲碳中和以及最终实现全球碳中和的关键。使用氢燃料作为绿色电力的载体为长途运输中的电动卡车提供动力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部分,也是对电池驱动的电动车辆和可再生燃料的补充。沃尔沃集团和戴姆勒卡车在这一领域的经验共享,可以加速研发进程,我们的客户和整个社会都将会受益于此。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我们清晰地传递了对氢燃料电池在商用车领域应用的信心。但是要使这一愿景变为现实,也同样离不开其他公司和机构的支持,尤其是在建立所需的燃料基础设施方面。”

沃尔沃集团和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将各自拥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未来,合资公司将作为独立实体自主运营,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和沃尔沃集团也将继续在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领域中保持竞争关系。此次双方的合作,将降低两家公司的研发成本,并加速将燃料电池系统引入重型运输和长途运输领域的进程。在当前经济低迷的背景下,为了在可行的时间表内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这一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两家公司的共同目标是在这个十年的下半段,为长途运输领域提供配备量产燃料电池的重型车辆。此外,燃料电池在其他汽车和非汽车领域的应用也将纳入新合资公司的业务范畴。

为了成立这家合资公司,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正在将集团范围内的全部燃料电池业务整合到一个新的戴姆勒卡车燃料电池业务部门中。其中包括将“梅赛德斯-奔驰燃料电池有限公司”的业务分配给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该公司长期以来在适用于多种车辆用途的燃料电池和氢能存储系统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成立后的合资公司将包括德国纳伯恩(目前为梅赛德斯-奔驰燃料电池有限公司的总部所在地)的业务及其位于德国和加拿大的生产基地。

此次签署的初步协议不具有约束力。最终协议有望在2020年第三季度达成,并在年底之前完成交割。所有潜在交易均需经过相关竞争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关于燃料电池和氢气燃料:

氢燃料电池将燃料的化学能(即氢气)和(空气中的)氧气转化为电能,为电机供电驱动电动车辆。

生产所需的氢气主要有两种方法。所谓的“绿色氢气”可以在当地加油站生产,利用电能将水转化为氢气。而“蓝色氢气”有望通过天然气生产,利用碳捕捉技术生产碳中和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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