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变电专业物资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变电专业
物资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W2020-018)
本项目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50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3〕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和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部分物资设备第一次招标时流标,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和顺至邢台铁路位于山西省和顺县、左权县及河北省邢台地区。
2、施工规模
(1)线路施工范围:线路西接阳渉铁路和顺县站,东接京广铁路邢台站至小康庄站增建第三线与邯黄铁路相连通。
从阳渉铁路和顺县站至京广铁路邢台站,全线共设和顺、平松、松烟、骆驼村、白岸、路罗、浆水、将军川、西河口、东张马、皇寺、白马河、邢台及小康庄14个车站,其中和顺、邢台及小康庄为既有站。全线共计135.607公里,隧道、桥梁、路基各占全线的31.5%、21.2%、47.3%。
(2)项目投资:和邢项目总投资91682.5448万元;其中变电投资4767万元。
(3)变电工程:新建变电所3座,新建开闭所1座,邢台变电所改造增加馈线一条,全线网隔,调度所调试;
3、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800米,困难600米。
(4)限制坡度:上行6‰,下行最大坡度14‰。
(5)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系列机车
(8)牵引质量:5000吨。
(9)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10)设计行车速度:120km/h。
4、开工竣工时间
工期目标:计划工期:3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
计划总工期:15个月,共444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集中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建设主管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集中采购物资计划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30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第一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投标人,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 8 时 30 分至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2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10室。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富强家园
联 系 人:魏亚伟
电 话:15560272633
邮 箱:15560272667@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祝超依、刘子恒
电 话:010-63979629
电子邮箱:eebkzzb@126.com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