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PPP项目总承包第四项目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7-0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PPP项目总承包第四项目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NCDT2020-01TP)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PPP项目,项目业主为南昌中铁穗城轨道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PPP项目总承包部第四项目部。本项目NCXHXT3-ZB-01低压电缆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由莲塘站至京东大道站,主要途经南昌县、青云谱区、西湖区、东湖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等,线路全长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其中有岔站9座,无岔站13座);平均站间距1.33km,最大站间距2235m,为澄湖北大道站至昌南客运站区间;最小站间距607m,为十字街站至绳金塔站区间。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1)正线22座车站(银三角北站、斗门站、柏岗站、沥山站、振兴大道站、邓埠站、八大山人站、施尧站、江铃站、京家山站、十字街站、绳金塔站、六眼井站、八一馆站、墩子塘站、青山路口站、上沙沟站、青山湖西站、国威路站、火炬广场站、梁万站、京东大道站),以及其范围内的折返线、渡线、出入段线、车站存车线以及与其他线路和车辆段的联络线。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PPP项目总承包第四项目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参与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PPP项目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19年7月2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2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确认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并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费用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的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5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6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谈判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请各供应商于2020年7月8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审将对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谈判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供应商于谈判当日(2020年7月8日)将纸质版谈判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999号天使水榭公馆B1-1201室 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18791175261)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按未谈判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PPP项目总承包部第四项目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999号天使水榭公馆B1-1201室

邮编:330000

联 系 人:王龙

电话:18791175261

电子邮箱:506575055@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刘玮 初征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确认函。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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