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物资招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2020-08-25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物资招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0-027

1.招标条件

1.1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将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依据《关于川藏铁路拉林段物资采购请示的批复》(电建物【2019】第458号)实施二次公开采购。

1.2招标组织形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招标采购组织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实施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自拉日铁路协荣站(DK33+500)引出,向东经贡嘎、扎囊、泽当、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DK437+100),正线长度403.14km,全线共设20座车站:昌果站、贡嘎站、扎囊站、扎其站、泽当站、桑日站、拜珍站、沃卡站、巴玉站、加查站、热当站、朗县站、洞嘎站、热米站、下觉站、卧龙站、康莎站、米林站、岗嘎站、林芝站。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四电房屋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分布于沿线20座车站及区间,包括四电生产、生活房屋358栋,共计建筑面积100614.00平米,其中:四电房屋142栋、建筑面积29661平米,生产生活房屋216栋、建筑面积7095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西藏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9日,暂定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工程用机房专用空调,共二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备有效的产品节能认证资料;产品生产商应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服务)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原材料、配件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控;投标产品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认证】)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及时、有效,确保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且各项目供货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要求:近五年在大中型铁路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不低于三年运行及售后服务良好履约证明资料,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200万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招标产品规格型号相对应的强制认证证书、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谢绝提供与本次招标产品无关的资料。

3.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8月30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30日16:00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在第一次购买过附件1中相关包件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但仍需按照4.1项规定报名确认。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财务人员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代理单位在2020年9月16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10室(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7.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18502928595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 系 人:初征、孙东坤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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