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EEBCTW2020-096)
本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项目部。本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全线供电与照明、监控与报警(不含统一管理信息平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零星工程、标识系统及临时监控中心等全部内容施工(含各系统管线敷设安装、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集成、调试、配合联合调试、安全评估、试运行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和施、竣工阶段BIM(含CIM)技术建设及应用。
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物资主要材料,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采购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有效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具有3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同类产品或管廊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采购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并逐条响应。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11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并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9月1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谈判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采 购 人: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项目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81号
联 系 人:程鑫
电 话:18513793506
电子邮箱:852267827@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2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闫玉
电 话:010-63976022
电 子 邮 箱:eebdtzb@126.com
附件1: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机电部分施工项目部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