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 废旧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10-26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

废旧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EEBSHW2020-TP71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废旧物资处理形式经批准(批准文件编号:电上化物管〔2020100号)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出售,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部第三项目部。目前已经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废旧物资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出售。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由莲塘站至京东大道站,主要途经南昌县、青云谱区、西湖区、东湖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等,线路全长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3km,最大站间距2235m,最小站间距607m;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

2.2招标内容:

废旧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废旧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废旧物资处置供应能力及经验的法人组织;

2)、经营范围符合招标物资,必须具备所回收物资的资质,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16号令)要求提供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表》和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8号令)要求,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财务预支付能力100万);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6)、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能按上述回收组织要求配置强有力的回收人员和车辆,有合适安全的存放仓库,并有专门的看管人员和安全防护措施。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3.3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01023日至2020102717: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shncdt@163.com。并主动和有关人员联系告知(未发报名表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2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01023日至20201027日,每日830 时至1600时(节假日照常,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指定账户(如下),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形式发售)。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不接受现金、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号:1917470331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长春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4 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潜在投标人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时,需在202010271700时前将问题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shncdt@163.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2010281600时前答复,招标人不在另行通知。

5.实物存放地点及实物勘察时间:

实物存放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市南昌县蒋巷镇高梧村刘家 联系人:吴智昌1853959699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实物勘察,投标人如需要现场实物勘察时,可与招标人联系,在招标人的带领下察看。实物勘察时间定于: 2020年1028日至2020103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凡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凭购买标书证明文件届时参加实物勘察。


6.投标保证金:

6.1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形式 (不接受现金、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汇款到账时间2020111900时前,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评标时按废标处理。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邮箱shncdt@163.com

6.2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号:1917470331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长春支行

6.3投标保证金见公告附件1中标后放弃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0111日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11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湖大厦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文件当面递交并参加开标。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9.联系方式: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部第三项目部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湖大厦5楼。

  人:安道喜

    话:13817567470

电子邮件:shncdt@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PPP项目部

2020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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