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汇谷产业园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1-01-08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汇谷产业园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HG-202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合肥市高新区汇谷产业园项目已根据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批复(批文编号:20183401617003024515),项目业主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本项目SZ-03(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高新区文曲路交云飞路东北侧,合肥市高新区汇谷产业园工程,项目用地面积 27018.6 ㎡,总建筑面积约 48067㎡,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4#楼改造工程(加固改造、部分装修)、新建 5#工业厂房(建筑面积 2925 ㎡、部分装修)、新建 6#地上车库(建筑面积 14578 ㎡,包含装修、车库标志标牌等),以及室外道排、路灯、弱电管网、景观、各单体幕墙及消防施工内容。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540天。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合肥市高新汇谷产业园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采信目录的产品,需具有“CRCC”认证证书;国家要求强制性“3C”认证的产品,须出具3C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16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相关业务单位开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并同时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各包件的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在高原地区良好运营;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合肥市高新汇谷产业园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包件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中国裁判文书网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高新汇谷产业园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3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为非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于2021年1月11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盖章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各投标人于 2021年 1月 27日 9 时 30 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月 27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1年 1月 27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国文大厦9楼   联系人:马彦兵  联系电话:17730234646)。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国文大厦9楼

联 系 人:刘杰

电    话:13622228617

传    真:0551-65712702

电子邮箱:13622228617@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编:100036
联系人:韩爽

电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1年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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