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低压配电箱二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低压配电箱二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1-001
1.招标条件
1.1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配电箱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电建采购计划【2020】第7号)实施公开采购,因首次采购流标,现进行二次采购。
1.2采购组织方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新宫地区,占地面积共计84993平米,项目东侧为规划槐房北路,南侧为规划京良路东延线,西侧为规划槐房新村五号路,北侧为规划通久路西延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151平米,主要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工程车库、司乘公寓食堂及浴室、易燃品库、物资总库、综合办公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站、轮对及受电弓在线检测库、锅炉房及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门卫室、雨水泵房及调蓄水池、镟轮库、洗车库、公安派出所等单体。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
2.2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低压配电箱,依据使用地点、物资类别不同划分为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低压配电箱(五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产品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生厂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生厂商有效的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料。
3.1.3生产(供应)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招标产品生产线,能按需求计划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试验设施齐全,试验仪器标定有效、合格;原材料、组件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能够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投标产品具有通过CMA、CNAS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已完工项目招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服务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已完工项目招标产品供应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由买方(或使用方)出具的供应服务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二年内,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结算等行为,未发生过骗取合同、恶意催要货款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1.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技术支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不接收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的投标人。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2月8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8日16:00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eebkzzb02@126.com),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交费,需重新递交投标申请表,重新响应参与投标。
4.5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3月3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务必于2021年3月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如有变化以招标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公告发布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7.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江涛、张波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5732196239、18502928595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 系 人:葛兆喆
电 话:010-63977662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