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1-03-11

河北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3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在发布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唐山市自2021年3月7日16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气象部门预测,自3月8日起,唐山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大,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唐山市发布《通知》。

《通知》对钢铁、焦化、水泥、高炉铸造、独立轧钢、石灰窑、铸造、砖瓦窑、陶瓷企业(电窑除外)等工业源减排分别进行了部署。水泥企业A级企业采取自主减排;B、C级企业限产4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D级企业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或危险废物的企业按照最低负荷进行生产。非引领性水泥粉磨站、矿渣粉企业停产。石灰窑、铸造、砖瓦窑、陶瓷企业(电窑除外),A级、引领性企业采取自主减排;其余企业停产,停止公路运输。其他行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根据《通知》,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企业日进车辆减少50%,京唐港和曹妃甸港(包括民企码头)日集输港车辆减少50%。全市停止渣土运输、水泥罐车和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水泥罐车和物料车通行证。

此外,《通知》表示,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对裸露地块(非道路区域)、停工工地、矿山增加洒水频次。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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