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赣州至深圳北铁路广东段站后四电工程三次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建赣州至深圳北铁路广东段站后四电工程三次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GSTL2021-04TP)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建赣州至深圳北铁路广东段,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赣州至塘厦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5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塘厦至深圳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赣深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经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进入广东省后,沿粤赣高速公路南下经和平东站后沿京九铁路至龙川设龙川西站,预留龙川至龙岩铁路接轨条件。沿东江南下至河源于江东新区迎客大道附近设河源东站,出站后跨东江沿京九铁路东侧南行经博罗县麻陂镇设博罗北站,在惠州市小金口设惠州北站(预留广汕铁路联络线的接入条件),出惠州北站向南跨东江、京九铁路、广深铁路后于东莞市塘厦镇西侧设塘厦站,出站后与广深港高铁并行在既有光明城站旁新设光明城站,出站后在羊台山隧道出岔,联络线引入深圳北站。线路全长297.026正线公里,桥隧比为86.87%,其中GSSG-13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广东段强电专业施工。
我标段负责赣深广东段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及其它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2谈判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至深圳北铁路广东段站后四电项目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谈判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赣州至深圳北铁路广东段站后四电项目物资需求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7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17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1@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谈判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必须由供应商单位的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4.5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同时发布。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室。
5.2各供应商应及时上传及递交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赣深项目部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盛路45号宝华城工业园内
联 系 人:高超
电 话:15612560222
邮 箱:eebgswzb@163.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刘玮
电 话:010-63979629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