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及信息专业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及信息专业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EEBW2021-076TP)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50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3〕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邢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通信及信息专业部分包件在两次公开招标后均流标,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和顺至邢台铁路位于山西省和顺县、左权县及河北省邢台地区。
2、施工规模
(1)线路施工范围:线路西接阳渉铁路和顺县站,东接京广铁路邢台站至小康庄站增建第三线与邯黄铁路相连通。
从阳渉铁路和顺县站至京广铁路邢台站,全线共设和顺、平松、松烟、骆驼村、白岸、路罗、浆水、将军川、西河口、东张马、皇寺、白马河、邢台及小康庄14个车站,其中和顺、邢台及小康庄为既有站。全线共计135.607公里,隧道、桥梁、路基各站全线的31.5%、21.2%、47.3%。
(2)项目投资:和邢项目总投资91682.5448万元;
(3)通信工程:光缆敷设348.677条公里,电缆敷设40.150条公里;安装传输接入系统设备67套;扩容传输接入系统4站;安装调度系统设备39套;扩容调度系统1站;安装GSM-R基站设备26套;新设直放站近端机16台、远端机54台,架设漏缆50.16条公里,出入库检测设备3套;应急通信及隧道应急电话设备78套,扩容系统2站;视频监控系统设备48台、一体化球机13台;通信电源及环监设备85套,防雷设备92套;光缆监测系统设备37套;综合接入设备51套;
(4)信息工程:主要包括1个货运站(平松)的货运管理信息系统;2个客运站(和顺、浆水)的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旅客服务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其中旅客服务系统由包括客运广播、到发通告系统、旅客携带物品安全检查等子系统;全线各车站、车间、工区、牵引变电所的办公管理信息系统;全线公安派出所(和顺、浆水2处)及公安值班室(平松、白马河2处)的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全线平松、白马河综合维修车间、浆水综合维修工区、车站综合保养点的雨量监测系统。
3、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800米,困难600米。
(4)限制坡度:上行6‰,下行最大坡度14‰。
(5)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系列机车
(8)牵引质量:5000吨。
(9)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10)设计行车速度:120km/h。
4、开工竣工时间
工期目标:计划工期:3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及信息专业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及信息专业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物资需求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5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25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在公开招标时购买过附件1中相关包件的供应商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但仍需按照4.3项规定报名确认。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8 时 30 分至9 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6月30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30前;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太行路568号富强家园办公楼
联系人:韩天华
电 话:18731167731
电子邮箱:2529584037@qq.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6
联系人:周金锦
电 话:010-63988056
电子邮箱:eebkzzb@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通信及信息专业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