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电力专业物资设备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1-07-06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电力专业物资设备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ZLZG-TP-2021-02(二次))

1.采购条件

本谈判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 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地处甘肃省、宁夏自治区两省境内,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北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向南经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及兰州市(皋兰县、兰州新区)。

2、线路规模

(1)线路施工范围:线路施工范围: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正线DK30+020.900~DK76+269.650,全长46.24875km。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正线DK76+269.650~DK125+181.380,全长48.91173km。新建北滩站、平川站2座车站,中卫南站为既有车站。

(2)项目总投资:27995.88万元。

3、中兰正线铁路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50km/h;

(4)线间距:4.6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枢纽加减速地段根据设计速度合理选定;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4、开工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2月28日。计划工期24个月。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电力专业物资设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剩余生产能力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具备谈判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成交后能满足供应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谈判物资供应商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交易期或复检合格的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邀请书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限制交易要求: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产品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曾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其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恶意诉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

3.1.8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须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代理商谈判时,同时提供制造商及制造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1.9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ISO9000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谈判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邀请书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电线电缆包件(包件号)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的包件外,其余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经注册后,潜在供应商须登陆网站--企业“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电子采购”--“供应商门户”--点击“采购信息”--点击“采购名称”(或“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点击“响应”……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8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线上电子版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8日18: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商务网)响应所投的包件并支付标书费后,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或组织)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eebzlzw@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1)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

(2)营业执照;

(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回单扫描件。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采购代理(或组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开通下载权限,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的,不能参与本次谈判。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293890010400303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

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包件标书费用合并汇款,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应与电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及《谈判申请表》完全一致。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上传)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上传)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9时30分。

5.2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启方式,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成PDF格式)及编辑分项报价。同时,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前现场递交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中卫沙坡头区迎宾北大道138号宏伟酒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中兰项目部二楼会议室),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完全一致。

提醒各供应商:宜提前递交(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编辑分项报价(电商平台对所有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启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上传无效。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注意: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及分项报价缺一不可,否则电商系统不允许入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递交(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编辑有效分项报价的按放弃谈判处理,未开启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放弃谈判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及编辑分项报价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9时30分前(即为开启时间)。

5.4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后,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的,系统将自动解锁报价,由于供应商原因(遗忘密码、断网等)不能解锁报价的,视为无效上传,采购人概不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沙坡头区迎宾北大道138号宏伟酒店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闫波

电   话:15392775711

电子邮箱:eebzlzw@126.com

8.附件

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

2021年7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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