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容西片区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容西片区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EEBCTW2021-116)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容西片区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城铁公司通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业主要求进场前就要进行预拌混凝土的采购,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容西片区,其中:1#消防站位于容西片区西侧RX01-04-0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一类综合用地,南至规划绿地,西至规划绿地,北至津保路。2#消防站位于容西片区东侧RX03-09-10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大水大街,南至规划住宅用地,西至龙平街,北至和平路。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9560.06平方米。新建消防站2座。本项目按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进行建设。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4月30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容西片区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许可证。。
3.1.3生产能力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应配有2条及以上的自动化搅拌生产线(总生产能力应达到300m³/h);与其生产能力相匹配的运输服务能力,自搅拌站至施工现场道路路况较好,运距在30公里以内;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到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拥有先进的生产调度管理系统,已实现生产管理信息化,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供应、技术服务有保障。选用的水泥、砂石、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产品氯离子含量、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轨道交通现行标准及规定,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保证每次开盘后混凝土资料随货同行,及时提供补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5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预拌混凝土企业目录》内,以雄安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xiongajc.com:8088/mall/index.htm)最新发布的目录为准。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容西片区消防站项目施工总承包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4日,每日8:30时至16:3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4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9:30前;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城铁公司通号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五里店634号
联 系 人:张学超
电 话:15301199218
邮 箱:thfgswzb@163.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28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闫玉、杨双羽
电 话:010-63976022
电子邮箱:eebdtzb@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城铁公司通号分公司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