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工程低压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工程低压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1-112
1.1南京市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低压电缆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程用低压电缆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109号)意见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方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集中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 项目概况
南京市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总承包工程位于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包括8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服务楼和1个基层社区中心及地下车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584.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491,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9264.46平方米。其中1#至8#楼为高层住宅为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设计层高为24层,建筑高度为69.6米;9#、10#配套服务楼为多层框架结构,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为8.1米;规划基层社区中心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2,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11.55米。项目设计户型为经济适用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烈度为7度。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弱电管线等安装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2.2 采购内容
采购物资为低压电缆,划分为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采购产品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入选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低压电线电缆名录(中铁电报2019-382)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采购产品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响应人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CQC产品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响应物资生产线,以确保能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线(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人员配置合理,技能考核合格;重视生产工序管控,设备主要部件、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厂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通过【CMA】、【CNAS】认证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已完工项目采购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服务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已完工项目采购产品供应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由买方(或使用方)出具的供应服务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二年内,响应人在参与响应、合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结算等行为,未发生过骗取合同、恶意催要货款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响应。
3.9不接收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
3.3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4.1凡符合响应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8月16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响应;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人应于2021年8月16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谈判申请表》(公告附件2)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单位邮箱(eebkzzb02@126.com),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采购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采购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响应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5.1各响应人务必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响应报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响应报价、响应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响应。
5.2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响应人请务必于2021年8月25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02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如有变化以采购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响应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张波、郝海青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8555034751
电子邮箱:ztdjwzssb@163.com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 系 人:葛兆喆
电 话:010-63977662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8.1 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