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亚至乐东铁路改造工程钢筋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亚至乐东铁路改造工程钢筋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1-079TP
1.采购条件
1.1三亚至乐东铁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钢筋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三亚至乐东铁路改造工程钢筋采购计划请示》(电建采购计划【2021】第13号)实施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集中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海南三乐铁路改造工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至乐东县铁路线,线路正线里程自K244+800至K364+200,正线全长108.78公里,为三亚至乐东段开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车改造站后工程,项目包含全线除岭头、利国、镇海、三亚科技城站、红塘湾站等5站站房以外所有的生产、生活房屋及附属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三亚、乐东、崖州、南山北、天涯海角、凤凰机场等站及三亚动车所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52610.26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路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三亚至乐东铁路改造工程SLZH-1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
2.2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热轧光圆(带肋)钢筋,共一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有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采购产品为原铁道部65家热轧光圆(带肋)钢筋生产厂生产。
3.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生厂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及生厂商有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带肋)钢筋200万吨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除常规计划生产设备检修外,能按正常计划组织生产,确保投标产品规格齐全,货源充足;经销商具备年供应2万吨投标产品资金、服务能力。
3.4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提供近二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检验、试验设施齐全,试验仪器标定有效、合格;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严格把关,重视产品生产、检验过程管理,能够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投标产品具有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供应的产品为指定生产商生产,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6供货业绩: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二个已完工项目招标产品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300万元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二年内,响应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结算等行为,未发生过骗取合同、恶意催要货款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履约期间,不限定投标产品生产商数量,经销商可根据市场资源情况供应多个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人注册,并于2021年8月19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谈判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响应人应于2021年8月19日16:00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WORD格式《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及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eebkzzb02@126.com),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潜在响应人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谈判文件权限。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交费,应告知招标代理人,重新响应、递交谈判申请表。
4.5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PDF版)上传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510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前;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副本数量根据采购人需要,由中标单位另行提供。
5.3各响应人应按时上传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
7.采购人及采购组织单位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波、马海波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8608924064
电子邮箱:ztdjwzssb@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邮 编:100039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 系 人:葛兆喆
电 话:010-63977662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