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I标段砂浆采购谈判公告

2021-09-24

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I标段砂浆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BJDT19JD-TP-20210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I标段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项目部。本项目砂浆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电一物函〔2021〕496号《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II标段”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的批复》,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19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南起丰台新宫地区,沿规划南环公路向西至京开高速转至北,后继续沿京开高速东侧绿化带向北敷设,至南三环转向东至右安门外大街转向北,之后沿右安门外大街、右安门内大街、牛街、长椿街、闹市口大街、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向北,在新街口地区转至新街口北大街、新街口外大街、北太平庄路、花园东路向北敷设,至北土城西路与花园东路交叉口北侧设置牡丹园站后即至19号线一期工程终点。

线路串联了丰台、西城、海淀三个行政区,支持及带动带动金融街、中关村广安科技产业园、中关村德胜科技产业园的发展,同时服务右安门居住区、新外居住区等城市重点居住区,为城市西部居民出行带来便利,实现客流的快速引导和疏散。

19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4km(新宫—牡丹园),全地下敷设,设站10座,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约2.3km。于北太平庄站与12号线设联络线一处,新建新宫车辆基地1座。采用8辆A型车编组,DC1500V供电制式。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6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谈判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一《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物资采购谈判包件一览表》(附件中所列物资为工程量清单数量,具体数量以最终结算确认数量为准)。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财务能力要求:谈判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谈判响应人2017-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履约信用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谈判响应人供货业绩要求;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类别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谈判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谈判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谈判响应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谈判响应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谈判响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谈判响应人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如属于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谈判响应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谈判响应人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如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3.2本次谈判对谈判响应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物资采购谈判包件一览表》;谈判响应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谈判响应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谈判响应人,请于 2021 年09月25日18: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bjjd@163.com。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5日。

谈判响应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交至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谈判编号和包件号。采购单位收到标书款并经核实后,通知谈判响应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项目部

开户行及账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   8110701013301757815

4.3谈判文件每包件谈判服务费见附件1,售后不退。

4.4有关谈判文件的答遗澄清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站(http://www.eeb.cn/)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申请表指定的邮箱。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9月2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项目部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村南苑西路潘家庙198号)。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同时,谈判响应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谈判响应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项目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村南苑西路潘家庙198号

联系人: 陈玉金         

电   话:18519342845      

电子邮件:eebbjjd@163.com   

8公告附件

附件一: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物资采购谈判包件一览表

附件二: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

1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专业设备安装工程Ⅱ标段项目部

2021年09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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