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DW-2021-2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以《关成立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通知》电化企〔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本项目道路专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长620m(金林东路(金洲南路-银洲南路)K0+000~K0+620.00);路幅宽32m,一般路幅组成:3m(人行道)+2m(绿化带)+22m(车行道)+2m(绿化带)+3m(人行道)=3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40km/h,沥青砼路面。
开工时间2021年3月20日,2022年1月30日完成安装。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日8:30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13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591219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帐 号:430501783863000008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花明北路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1日8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上午8: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1年12月21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招标人项目部,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金林东路(金洲南路—欧洲南路)道路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高新区金唐公路同兴小区
联 系 人:张晓伟
联系电话:15233634156
电子邮箱:405912198@qq.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