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分局开展高排放工程机械禁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工作
按照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日环委办〔2021〕26号)、《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莒县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安排,近期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高排放工程机械禁用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和物流堆场等区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进行编码登记、有无明显可视黑烟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进行检测。对检查中发现未进行编码登记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施工方立刻清出施工场地。
下一步,莒县分局将通过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随机抽查等方式,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同时要求企业履行申报义务,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从源头把控降低污染排放,助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范一达)
【来源:日照市生态环境局_区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