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2021-12-27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谈判编号:ZLTP-2021-07(二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兰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兰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房建专业因谈判失败,现发布二次谈判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线路概况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地处甘肃省、宁夏自治区两省境内,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北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向南经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及兰州市(皋兰县、兰州新区)。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正线DK76+270~DK246+765.1649,全长173.458km(其中宁甘省界至白银南段117.393km,白银南(不含)至树屏(含)段56.065km);兰州新区联络线左线长度6.488km,兰州新区联络线右线长度6.414km。

新建北滩站、平川站、靖远北站、北湾站(预留)、白银南站、兰州新区南站6座车站以及定家沟线路所和树屏线路所。

2.1.2施工范围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正线DK76+270~DK246+765.1649,全长173.458km(其中宁甘省界至白银南段117.393km,白银南(不含)至树屏(含)段56.065km)。包括:

新建北滩站、平川站、靖远北站、北湾站(预留)、白银南站、兰州新区南站6座车站以及定家沟线路所和树屏线路所。

2.1.3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50km/h;
(4)线间距:4.6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枢纽加减速地段根据设计速度合理选定;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兰州新区联络线铁路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160km/h;
(4)线间距:4.0m;
(5)最小曲线半径:1600m;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2.1.4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2月28日,总工期24个月。

2.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附件1“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各包件的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3日 至2021年12月2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25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和《谈判申请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eebzlkz@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潜在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27407301040008287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白银西区支行

潜在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前(即为开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仅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后当日(2021年12月30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特澳特路国鼎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帅 联系电话:18993384613  邮 编:730900)。(邮寄信息上必须注明投标厂家名称)

5.2各投标人应及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特奥特路149号国鼎工业自动化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邮   编:730900

联 系 人:马帅

电   话:18993384613

电子邮箱:eebzlkz@163.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附件3:竞争性谈判程序;

附件4:二次报价表;

附件5:最终报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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