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2022-2023年度自采物资集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2-08-29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2022-2023年度自采物资集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SY-JCWZ-TP-01

1.采购条件

依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根据公司实际采购需求,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开展2022—2023年度自采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以选择优质供应商作为年度集中采购合作伙伴,发布年度集中采购名录并在协议下执行订单采购(只有入围年度集中采购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采购时进行交易(国家及建设单位特殊要求除外)。具体项目采购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在年度集采协议基础上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本次年度集中采购协议涵盖物资:通信、变电电力、轨道交通、房建等专业通用物资,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背景与采购内容

2.1概况: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所属分公司(简称中铁电气化局沈阳公司)。施工及维管区域涉及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天津市、承德市、锦州市、通辽市、大连市等,施工区域主要在东北地区及天津、内蒙、河北部分地区,沈阳铁路局管内、哈尔滨铁路局管内项目,主要从事铁路(含高铁、客专)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的接触网、电力、变电、通信、信号工程、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监控、收费等工程施工。以“行业一流,区域领先”为目标,具有雄厚的施工和运营维管能力,是负责铁路电气化、城市轨道交通、市政等综合性施工和运营维管的综合性公司。

由于专业性强,物资供应商相对集中,且近年来铁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缩短采购周期,经公司研究决定,将部分自采通用物资(附件1)采用年度集中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结果以中标单价签订2022-2023年度自采物资集中采购协议。需用项目根据协议直接与供应商洽谈签订供货合同。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剩余生产能力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具备谈判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成交后能满足供应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谈判物资制造商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交易期或复检合格的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公告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限制交易要求: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产品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曾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其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恶意诉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

3.1.8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须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代理商谈判时,同时提供制造商及制造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1.9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用于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ISO9000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谈判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的包件外,其余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8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28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syw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帐  号:30776752390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沈阳浑南中路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注:之前购买过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汇款。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物资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仅对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同时,请各供应商于开标后当日(2022年9月1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国际软件园E19。联系人:张亚飞 联系电话:18233164331 邮 编:110000)。邮寄信息上必须注明投标厂家名称】

5.2各供应商应及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亚飞                 

联系电话:18233164331 

电子邮箱:eebsywz@163.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国际软件园E19

8.附件

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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