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
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进一步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