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捆绑招标
日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从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方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云南将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不低于80%且不得用于新建公路;继续执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州、市、县、区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云南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方案》明确,各地要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到2022年,云南将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