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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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登记编号 |
20120453 |
工程名称 |
和县海峰东路bt项目 |
工程地点 |
和县新区海峰东路 |
建设单位 |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
投标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和县以外的建筑企业,开标前须到和县行政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0555-5322134)办理备案手续。 |
建设规模 |
海峰路2k+268.896~3k+392.702,沥青砼路面,道路红线60米,工程造价约4500万元人民币。 |
发布时间 |
2012-7-17 |
详细信息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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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23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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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地点: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和县历阳西路国土局大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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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交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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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 系 人: 曹春丽 鲁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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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代理:巢湖市凯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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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有效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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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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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万元人民币,诚信保证金:1310万人民币,开标前一天打入招标局账户,中标后1400万元人民币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上保证金,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 银行户名: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工行和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1507202902640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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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1、完成道路基层、给排水工程付30%; 2、完成道路面层工程付40%; 3、完成路灯、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付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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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回购期限及投资回报:根据“和政【2010】45号”文第十五条(一)规定,bt 建设项目投资额为 5000 万元以下的(不含 5000 万元)其回购年限为三年(不含建设期) 。第一年“回购金”为回购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年、第三年“回购金”与上一年“回购金”支付间隔为 12 个月。每年回购金均为回购基数的三分之一与每年投资收益之和。每年的投资收益=上年度尚未回购基数余额×收益率。收益率参照合同签定之日商业银行的叁年期贷款利率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审计(三个月内)结束后即支付第一年“回购金”的 50%,质保期满支付第一年“回购金”的剩余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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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相关规定:本工程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投标时不得设置项目副经理,不允许项目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单独管理本招标工程,中标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应全过程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调整和离开施工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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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监督: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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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留存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