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112882万元在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内建设新建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新建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线及锰泰龙锂离子电池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项目计划用地445亩,建筑面积158673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年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镍锰酸锂10000吨、年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钛酸锂5000吨及年产锰泰龙锂离子电池5000万安时的生产能力。
4.建设地点: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工业废水主要在洗涤生产设备过程中产生,主要为含有少量锂、锰离子的盐溶液以及微量酸溶液。收集送厂区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锂电池正极制备过程中产生的nmp废气;加料工序产生粉尘;抽气封口工序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锂电池正极制备过程中产生的nmp废气设置nmp回收装置,有组织废气零排放;粉尘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达99%;焊接车间安装吸风装置外排。
(3)噪声
要求合理布置厂区设备,高噪声设备单独做隔音间,并加减震垫,经处理后厂界和敏感目标处昼夜均能达到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和危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管理措施来实施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监测分析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以下联系方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委托单位: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戢先生 联系电话:13983907769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78182581
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