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电有限公司自卸车采购招标-2006年6月26日
一、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自卸车采购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内
五、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5吨国产自卸车采购,数量1辆。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毕。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中具有上述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代理商参加报名。代理商需要有厂家授权证明。并证明在生产及销售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设备的采购合同。
八、报名时间:2006年6月20日——2006年6月26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企业服务中心D039房间
十、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需携带厂家授权证明书。并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格预审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均加盖公章、法人章)。
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近两年销售业绩情况(提供两个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4)日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过去两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
(6)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
(7)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十一、联系人:王嘉娜电话:84909069
十二、未参加报名及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十三、投诉接待: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保税区招标办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投诉接待负责人:靳辉、李守明/庞鸣凯
投诉接待电话:25201319、25201317/25761161、24893061